返回主页

 
 

特邀监察员的职责任务



    1、协助省监察厅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命令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决定和措施;
    2、为省监察厅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意见;
    3、参加省监察厅组织的有关各项检查、调研、巡视活动;参与廉政勤政建设和行政监察有关法规、政策的研讨和咨询;
    4、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行政监察、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及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
    5、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监察厅及时反映干部、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和对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或转的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对监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协助省监察厅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7、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省监察厅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9、参加省监察厅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保守国家及工作秘密。
 


 
 

       版权所有  © 1998-<%=Year(Date())%> 中共山东省纪委 山东省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