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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组织全省广大监察干部、有关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参加监察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加强与兄弟省市监察理论研究的交流协作,密切监察机关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共同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察体系,为监察工作提供理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关于“各省、市、自治区要尽快建立监察学会”的要求,山东省监察学会于1992年10月在济南正式成立。赵春兰同志就任第一届山东省监察学会会长。学会的主要任务主要是,组织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活动;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推动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开展行政监察的宣传工作。
山东省监察学会为从事监察学研究和进行监察学术交流的全省群众性学术团体。
山东省监察学会为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团体会员,受山东省监察厅领导,业务上受中国监察学会指导。
山东省监察学会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执行“双百”方针,开展监察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察学体系,促进监察制度的完善和监察工作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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