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XX,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刑11年。
回顾自己的犯罪过程,那是一种凌迟般绵延不尽的剧痛;那是一场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梦魇。自己为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苦心培养而悔恨万分,为给家庭、亲人带来的塌天打击而欲哭无泪,为由一名党员干部蜕变为千古罪人而遗恨终生。如果一切都能够从头再来,哪怕我变得一无所有,我也绝不会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以致身陷囹圄,入狱为囚。痛定思痛,“三大教训”把我推进了犯罪的深渊。
贪婪之心让自己发生蜕变。每每在狱中回首思忆起过去的时光,心里禁不住汩汩甘苦在流淌。我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父母广闻博识,开朗善良,桃李满天下,很受学生和社会的尊重。记得小时候,每年春天桃花盛开时,父母都会带着我们野外踏青。游玩之际,爸爸解读“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河边处”的诗句,评析《桃花源记》的文采意境,妈妈则教育我们从小立志,做勤奋好学,无私奉献的人。读书生涯中,父母总是对我严格要求,他们勤劳刻苦以身作则激励我奋发向上,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教导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也一帆风顺地读完小学、中学、大学,可是我却辜负了父母的期望。大学毕业后,我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起初在工作中我积极努
力严于律己,年年是先进工作者,不久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身边的朋友羡慕,单位领导器重,父母也为之感到高兴。本来我应该时刻珍惜这份拥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事业上顺水顺风,我开始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价值观、人生观逐渐发生了嬗变,艰苦奋斗的传统、知足常乐的古训消失殆尽,我开始追求安逸的生活。我曾经认为腐败绝不会在我的身上发生。但随着思想的放松,意志的麻痹,欲望的膨胀,生活上的贪图,我变了,丧失了自知之明,变得完全失掉了自我,完全忘记了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忘却了父母的教诲,把心中该坚守的一些美好的东西丢了,沦落为囚,咎由自取。
侥幸心理让自己坠入深渊。俗话说“头顶三尺有神灵”。但当我被利欲熏心后,眼中就迷茫了法律,脑中就淡忘了监督,心中就丧失了良知。实际上,之前已经有自己的同事因贪污受贿身败名裂,法津的尊严敲响了反腐的警钟,类似的警示教育片看过许多,但是,在外面有多少人能真正看进去,听进去?侥幸仍然盘踞在多数人的脑中,利益的诱惑让人像隐君子般孤注一掷!当自己接受了他人的钱财时,也曾有过心有余悸,坐卧不宁,寝食难安。此时,总会寻找歪理为自己开脱,“有权不使,过期作废”,以此麻痹骚动的灵魂。特别是送礼者,他们会信誓旦旦地向你保证,收下他的钱财,天知、地
知、你知、我知,使你放弃最后一份警觉。正是这种侥幸,屏蔽了你的理智,牵着你走向犯罪的深渊。2009年,一家改制企业负责人为了给职工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给了我1.9万元钱,这是自己第一次收受如此大额的贿赂,思想斗争激烈,担心东窗事发。但经不住她的再三劝说,最终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便收下了这笔贿款。当那个企业负责人,由于自身问题被检察院受审后,立即将送给我的钱和盘托出,于是我的担心变成了现实。如果人有来生来世,我绝不能再侥幸做事,也绝不会再相信那些权钱交易中的信誓旦旦。
疏于学法是自己犯罪的根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己一直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培养。开始时,也被干出一番事业的豪情所激励,获得一些荣誉。但随着职务变动,尤其是在看到社会上一些拜金现象时,便抛弃了书本上、文件上的教育,不愿再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入党时的信念、誓言,逐步烟消云散。自己的办公室内,《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刑法》等资料一应俱全,但从未系统、认真地学过,以致被刑拘、逮捕后,才知道已经犯了贪污受贿罪,才知道收受贿赂超过5000元即可立案查处,才知道贪污受贿超过10万元以上,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至死刑。让人触目惊心,毛骨怖然!自己扪心哀叹,早知道法律如此无情,自己死也不敢触摸这条高压线。
开庭时,律师为我辩护,说我曾经取得过的成绩、获得的荣誉等,请求减轻处罚,但法官明确告知,法律在曾经做过贡献的,量刑上没有减轻的规定,只能按罪判决。这让自己再次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入狱这400多个日日夜夜,自己屡屡自问,如果能够认真学法、懂法、遵纪守法,借一百个胆也不敢挑战无情的法律,也就不会有今天囚徒的结局。但,时过境迁,现在的每一次悔恨,都是在滴血的心上插上一把尖刀,让自己欲死还生。
从一名党员干部,堕落成被人唾弃的囚徒。首先,给自己带来了万劫不复。最大的痛苦是内心的悲伤,灵魂的煎熬,无尽的愧疚。一念之差,一脚悬空,就断送了一生的拼搏和付出,人至将老,被开除党籍、公职,被戴上了手铐脚镣,被押进了深牢大狱。父母听到我出事的消息,一时间根本承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特别是母亲,一改往日开朗的性格,变得寡言少语,她的体力、精力严重下降,整夜整夜失眠,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多岁。我的失足深深地刺伤了他们的心,使他们无颜面对世人,他们常常自责:“教书育人三十多年,却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他们来信叮嘱我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为人女的失孝,为人妻的失情,为人母的失职,让自己伤痕累累的心疼到了无以复加。在这里,我要特别对父母说:“你们凭着敬业精神,为教育事业默默奉献,你们没有错,一切都是女儿的错,自责的应该是我。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父母养育情’。”女儿一定会悔过自新,用优异的改造成绩安慰你们受伤的心,用重新做人来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和舔犊之情。
“如果人有来生来世,我绝不能再侥幸做事,也绝不会再相信那些权钱交易中的信誓旦旦。”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呀!那些私下的交易、怕见光的勾当,迟早都会暴露。然而,违纪者却当局者迷,一味“寻找歪理为自己解脱”,用侥幸心理来麻痹自己,真可谓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忏悔者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也曾努力工作,年年先进、顺利入党,当上单位中层干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但随着思想的放松,意志的麻痹,欲望的膨胀,生活上的贪图,完全忘记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贪婪之念、侥幸之心、疏于学法,让忏悔者铤而走险,挑战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最终落了个入狱为囚的下场,断送了自己大好前程。她的一句话很形象:“利益的诱惑让人像瘾君子般孤注一掷!”是啊,送上门的金钱、不劳而获的收益、舒适安逸的生活,让意志不坚的人心痒难搔,稍一放松警惕,就在思想上、生活上把控不住,一步步滑向堕落的深渊。
当官发财,应当两道。既然担任了公职,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奉劝那些企图靠手中权力、借歪门邪道“发财”的党员领导干部,趁早打消这种念头。“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党纪国法是一条高压线,踩之即倒,触之即亡。以身试法者注定付出沉重的代价!